劳动纠纷
公司财务问题
公司财务问题 一个小公司,没有具体的规章制度,类似家庭作坊式,账户是在总负责人、经理的个人账户,公司里的收入是由总负责人、经理、出纳三人在收的,但收到的钱都要到出纳处开收据,和仓库管理员的出库单(出库单上要求谁收了钱谁签)核对,大额的收入都在总负责人和经理那里,所以大额的支出也是总负责人和经理那里支出的。承包的包工头是先支取钱用来发工资,等货物卖出后来结账的。有一笔7万的钱,包工头说是在总负责人那里拿到,在出纳办公室写的支条。出纳记得这个支条是在经理处收回的,经理拿支条给出纳,然后用另外的一部分收入相抵的。于是出纳就在那些收入得出库单上签字。现在经理不承认做过这样的相抵事情。总负责人就说出纳拿了那个7万的支条,在给包工头结账时直接扣走了,意思就是说出纳私拿了7万。现在出纳从哪里能说清,如果那张支条上有总负责人的签字,是不是就可以说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芬kyct(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2-04-29 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