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生育权利用职权

生育权利用职权 您好!我之前与一农村男了成婚,有身孕后去办准生证,得知他与前妻有两个孩子而我虽初婚未育也没权利当母亲。无奈之余,与其离婚,后与一相识很久的未婚男子成家,他了解一切,也接受(因我们皆为四十上的人,也身体不健壮)。但当地社区就是不许,定要把现下的孩子打掉才肯办准生证,说没有的话就过两人世界或领养,这些都是我及我父母难以接受的,所以请教您,我想维护正当的权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CK8420()
提问时间:2012-04-28 14:4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