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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签署房源认购书后,房屋面积与签署认购书的面积不符合

签署房源认购书后,房屋面积与签署认购书的面积不符合 我在2011年8月16日与开发商签订了房源认购书,定金与首期楼款已经交期,可是到第二期楼款交付的时候开发商说面积增加了9.09平方米(原面积126.83平方米)让我补齐房差的价格3万多元是否合理,认购书中没有提到房屋面积改变是否需要补交费用,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开发商告诉我说只有补交了房差价格才能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增加了9.09平方米,每平方米3610元,是否合理,我应该如何为何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y3120……(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2-04-27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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