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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2005年离岗退养教师的工资待遇问题

2005年离岗退养教师的工资待遇问题 我是浙江省青田县教师,2005年由于教师人数超标,于是教育局出面让女性50周岁,男性55周岁的教师办理离岗退养手续。这批教师共有125人,教育局没有按照浙政办发[2004]号和《浙江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若干工资待遇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薪【2005】289号)办理,而是将这批教师按2005年退休教师处理。这批教师向丽水信访局以及青田信访局反应,丽水以及青田信访局皆作出书面意见书,要求青田教育局按相关文件精神重新研究办理。这批教师多次向有关部门反应要求解决,可教育局一意孤行就是不给解决。请律师给支支招,能否起诉教育局?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等待58(浙江-丽水)
提问时间:2012-04-26 18:2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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