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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有关试用期教师工资待遇的问题、

有关试用期教师工资待遇的问题、 我是一名四川省隆昌县2010年招考的小学教师,当时教育局要求我们签订的是试用期一年的合同,在这一年期间,只发给我们每月690元左右,其余任何钱都没有,更不用说达到劳动法规定的达到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了。直到今年7月,隆昌县又招考了一批新教师,然而让我们不解的是,却直接下达文件要给这一批教师发放绩效工资,也没有给我们任何说法为什么相隔一年待遇如此之大,不知道教育局这种签订一年试用期的做法是否合法,这种发放绩效工资的行为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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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兔子洗澡(四川-内江)
提问时间:2011-12-06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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