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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婚姻存续期间买的房子,房产证写的男方个人名字,后来男方拿着房产证去找贷款公司抵押约定

婚姻存续期间买的房子,房产证写的男方个人名字,后来男方拿着房产证去找贷款公司抵押约定 婚姻存续期间买的房子,房产证写的男方个人名字,后来男方拿着房产证去找贷款公司抵押约定,如果不能还款,该房子就是贷款公司的了并且公正,夫妻在公证处均有签字。后来夫妻二人离婚,这个被抵押的房子由男方所有,民政局打印的离婚协议也有房产分割的信息。现在男方想将该房产给贷款公司,请问不需要女方签字了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天津)
提问时间:2016-11-11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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