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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离婚判决一审下来了,女方对共同财产的分割认为漏分了,上诉了

我和妻子离婚判决一审下来了,女方对共同财产的分割认为漏分了,上诉了 我和妻子离婚判决一审下来了,女方对共同财产的分割认为漏分了,上诉了。要我家的空调,事实是结婚住房是借住我父亲的房子,我父亲婚后买的空调,应该属于我父亲的房子的配套设施吧?婚后借住我父亲的房子,我父亲有发票和流水证明是他购买的,不改分割吧?请律师给予答复,是否为共同财产还是属于第三人,也就是我父亲的财产呢?女方如果说这是赠与两人共同期间我父亲赠与的呢?空调也没有赠与合同啊,请具体回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飞跃(天津-河北区)
提问时间:2016-11-10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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