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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公司被收购 工作地点从海淀搬到朝阳 不想去新的工作地点 是否可以申请补偿

公司被收购 工作地点从海淀搬到朝阳 不想去新的工作地点 是否可以申请补偿 现有情况:
1个月前公司被收购,工作内容被收购方派人接管,到现在公司只是通知一个时间点进行搬迁到新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待定。

合同签订情况:
一共签了3分三年的合同 第一次为现公司 第二次为现公司的子公司 第三次为现公司,期间工作内容 岗位 地址无变化;

合同内容:
大概看了一下合同内容,有一条写明了“甲方公司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员工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岗位进行调动,并乙方同意岗位调整带来的薪酬调整”。

问题:
不想去新的工作地点 并申请从第一份合同开始到现在的经济补偿是否合法?应该怎么申请?公司只是通知搬迁到收购方,没有任何人和员工谈薪酬岗位和收购工龄等问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0107……(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6-11-10 11:45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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