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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因不同意工作地点变更,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申请双倍补偿金?

因不同意工作地点变更,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申请双倍补偿金? 我从入职开始,就在重庆市渝中区工作。
今年公司因换了领导,内部结构做了调整,要把我调到永川区去工作。

由于公司跟我们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工作地点只写的“重庆”,而不是“重庆主城区”。
但是我们从找工作到入职,双方都是说在重庆主城区工作的。

现在,我不同意工作地点变更,公司出了书面通知要求我要么到岗,要么拿单倍补偿金离职,否则按旷工处理。

请问: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双倍补偿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于小鱼77(重庆)
提问时间:2013-08-26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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