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关于交通赔偿

关于交通赔偿 我22男,于2011年11月2日早上搭乘别人的二轮摩托车去做事,在吉安城南被一辆三轮摩托车逆向行驶迎面撞来,致使我头和腿受伤当送往吉安附属医院昏迷三天醒来,头有淤血腿髌骨膝盖等三处粉碎性骨折住院半月才进行脚手术,住院二月出院医药费6万有余院后伤残鉴定头腿个10级,对方以调解方式来解决,请问像我这样对方该赔多少我才不吃亏,调解完了以后我有什么不好是因此次事故而造成的对方应不应该负责任,我现在膝盖还不能弯如果不能弯是不是以后还要去做个伤残鉴定,我是农村户口做事100多一天那误工费算少了我吃亏有办法加高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BE5813()
提问时间:2012-04-25 10:0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