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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法律求助

房产法律求助 我和对像共同出资买房,产权登男方名下。我出资比他多,我还有他买房时给我写的出资数及共同所有的认可。但没结婚时他病倒了,他家人强迫我跟他分手,并以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为由,起诉我。一审判决结果是,他写的证明未经登记,我的出资算债权。不但不给我增值部分,还让我腾房。我不服。我该怎么办?拿不到增值我可以不腾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ss849()
提问时间:2012-04-23 02:3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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