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我还可以原协议价格买房吗?怎么挽回损失?

我还可以原协议价格买房吗?怎么挽回损失? 我于2006年7月与房产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名为“预定商品房证明单”的协议,注明房子面积、房号、单价、总价,并支付了2万元定金。同时约定以开发商电话通知为准为我保留购买权,签署购房合同时,该房单价总价和“证明单”上一致,如果开发商在电话通知前向第三人预售该房,则双倍返还定金。但因为A开发商自身手续存在问题,该房屋到现在一直未建,房价却涨了一倍,让我买不起房子了。
1、我想知道“证明单”是否有效?2、我能按照“证明单”上的价格卖房子吗?3、如果开发商向第三人出售房屋,我除了得到双倍返还的定金外,能不能要求开发商赔付我未在其他地方买房而造成的房价的损失?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国法民墨(山东)
提问时间:2010-03-02 08:5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