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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方不履行协议,造成我的经济损失,我该怎么办?

买房方不履行协议,造成我的经济损失,我该怎么办? 今年一月份我把房子以14.7万卖掉,买房方交了2000元定金,定于房款于三月中旬交清,并且双方签署协议。前些天,买方又以钱不到位和办房产证谁付钱的事(当初说好买方自己负责办证,但没写在协议上)为由让让1000元,我因着急用钱,答应让1000元,最后以14.6万说好,3月20日以前先交11万,余款5月1日前交清,再不反悔,并签好协议。现在以超过3月20日,买方依然不交钱,几次催钱买房不给,我该怎么办?而且,三月底若钱不到位,我将直接损失三万余元,因买方违约造成我的经济损失能否起诉让买方承担?上诉,我赢的几率多大?恳请赐教,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一米阳光张(河北-沧州)
提问时间:2010-03-21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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