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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人身伤害无处的结果

人身伤害无处的结果 孙律师您好!本人于上月9日晚在金桥小区被一女子踢到裆部和右后腰部,后到人民医院经医生确诊为肾挫伤血尿。但是要求做法医鉴定时,派出所以录像显示不明为由不按实际开具委托书,致使本人无法得到公平的结决。今日咨询孙律师希望能够得到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伸冤人(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4-18 13:51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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