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土地纠纷问题

土地纠纷问题 我家在宝鸡市麟游县栗川村,九年前父亲病逝,之后母亲改嫁,将户口迁往别处,原本四个人土地,签订的是30年使用期,现在面临农业用地被征用,使用期只有17年,现在只有我一个人的户口,要给被征地人补贴,村委会临时开会将我们家其他人的地下了,说只给我一个人赔偿。他们这样做是不是违法?按规定我们家应该得到几个人的赔偿名额?我应该怎样做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利??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EY7203()
提问时间:2012-04-15 20:14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