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未毕业签订培训协议,在未毕业前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离职,需要赔偿么?

未毕业签订培训协议,在未毕业前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离职,需要赔偿么? 大四实习的时候,与公司签订了培训协议,为试用一年,之后为公司服务三年。如果违约要赔偿5倍月薪。 签订的协议属于培训协议,到现在我还未毕业,由于个人原因需要离开这家公司。是否需要赔偿? 根据劳动法22条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所谓的培训其实就是工作的交接,交接完那个人就走了,之后也没有让我参加什么培训。 当时交接的那个人,有把他交接的内容列出来,然后让我签一个字说交接了这些东西。我就怕公司把这个东西当做培训的证据。因为公司没有文件证明培训费用是多少,不知道是否需要根据培训合同赔偿违约金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uzon(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2-04-13 00:40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