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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承包

合同纠纷 农村承包 亟待解答

合同纠纷 农村承包 亟待解答 一外地农户与本地村委会签订土地租用合同用于水产养殖,并交纳押金七千元(合同上写明)。合同期满一个月前,村里通知该养殖户缴纳剩余塘租并做好清塘工作,说是不对外承包了。该养殖户本想与该村续合同,不料村里急着让他搬迁,导致水产贱卖,造成不小经济损失。于是该农户放着七千多的塘租还没交,并且村里拒绝退还押金,因为那养殖户的押金收据遗失。双方发生了纠纷。现在该养殖户已离开该村,并且这件事拖了将近半年。且这段时间里该农户既没有收到法院传票也没有出庭打官司,却在最近收到该区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要求申报家庭财产,缴纳拖欠塘租,未提押金一事,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迟延期间加倍债务利息将继续计算到执行完毕之日止)。法院快递拿到本人手里时已逾期两个礼拜左右(为老家的亲戚代签收),那现在该养殖户该如何解决纠纷并获取应得的赔偿,或将损失降到最小?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qianji……(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0-02-24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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