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有单位出据工作十八年的红头信函,社保局能予确认劳动关系存在吗?

有单位出据工作十八年的红头信函,社保局能予确认劳动关系存在吗? 我79年受聘到一亊业单位,十八年期间一直拒缴社会保险,97年单位为躲避缴纳社会保险,借此变相将我辞退,当时既没告知又没声明,我在不知情况下也无法予料我的权益何时受到侵害,故失仲裁时效,后来只有单位给我出据工作+八年的证明函,但没有辞退丶经济补偿丶解除劳动关系和其它任何原始证据,我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给我出据确认劳动关系仍然存在的证明,但予以拒绝,我该怎么办?劳动关系的确认和仲裁是否同一时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94247(山西-运城)
提问时间:2012-04-06 16:3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