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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我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局说被告方的校长出国了,是不可抗拒原因,把我的工伤认定申请强制中止

我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局说被告方的校长出国了,是不可抗拒原因,把我的工伤认定申请强制中止 我在私立学校上班,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校长安排我从事的工作中受伤,我依法向劳动局提出工伤申请,材料齐全,劳动局在受理的两个月中没给我任何书面通知,再剩几天到期的时候直接就给我强制下工伤终止单,理由是:校长不在出国了,什么时候回来什么时候办理,不会来就不再管了,属于不可抗拒因素,请问到底什么是不可抗拒因素?校长出国是不可抗拒因素吗?我查的:正常的不可抗拒的因素应该是指非人为的,人力无法抗拒的,比如:台风、地震、冰雹、海啸等。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hezhe(河南-焦作)
提问时间:2008-11-11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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