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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2012年2月17日入职至3月31日离职,未签劳动合同,克扣已承诺的工资

2012年2月17日入职至3月31日离职,未签劳动合同,克扣已承诺的工资 2012年2月17日入职至3月31日离职,未签劳动合同,面试时的运营总监已经离职,我是市场部主管,承诺试用期无责任底薪3000,我负责地面宣传推广的工作,并不涉及业绩,只有提成,绩效考核从第三个月部门成熟、转正之后开始,但是在3月17日时候由于老总和总监发生矛盾,老总决定取消运营中心,总监撤掉,市场主管和咨询主管下派到分校,必须服从,否则按25元/日结算工资,我只好下到分校工作,3月30日时候通知由于之前运营总监的问题承诺的无责任底薪变为有责任底薪,第一个月没有业绩,要扣掉30%底薪,这样做是不是不合理不合法?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qyyy9……(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2-04-02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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