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7日入职至3月31日离职,未签劳动合同,克扣已承诺的工资
1、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你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高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3、单位发的上岗证、同事的证明、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识别卡、员工手册等等之类的东西,都可以证明你是公司员工。
应当申请仲裁解决,要求补发工资,支付双倍工资,给予赔偿。
单位违法.协商不成的,你可申请劳动仲裁.
单位做法违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申请仲裁解决
你好,单位克扣工资是不合法,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您好,单位行为属于违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您好,单位行为属于违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