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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绩效工资拖欠,经济赔偿

绩效工资拖欠,经济赔偿 我2011年9月22日从嘉兴南湖区一公司辞职时,2011年第一和第二季度的60%的绩效工资和第三季度的全部绩效工资没有结算,当时公司的人事和财务的答复都是到2011年年底统一结算。原合同上也是这么规定的:绩效工资分季度和年底两次分发。所以当时也没有让公司给我书面的的保证,就办理离职手续了。到2012年3月30日8:50为止,我还没有收到绩效工资,这之前我从2012年2月开始一直打电话给原公司的财务及主任打电话追讨,答复是想办法解决,一次次往后拖延时间。这个事情我该怎么解决?我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ullyw……(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2-03-31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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