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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判刑人员连续工龄的认定

关于判刑人员连续工龄的认定 根据国家规定,判刑人员参保前的工龄是不可以计算的,但是,上海现在对93年建立养老保险账户之后判刑人员参保前的工龄全部可以计算,也就是说,92年前判刑的工龄不可以计算,而93年以后判刑的之前的工龄即视同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不知道这是什么政策,请给予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d5085……(上海)
提问时间:2012-03-29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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