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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一个商场当导购,我怀孕五个多月了,商场规定说怀孕五个月以上的就不能来上班了

我现在在一个商场当导购,我怀孕五个多月了,商场规定说怀孕五个月以上的就不能来上班了 我现在在一个商场当导购,我怀孕五个多月了,商场规定说怀孕五个月以上的就不能来上班了,但是我没有跟商场签订合同,我是跟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我把这个事情跟供应商说了,我去医院开具了病假条,供应商说我的病假条没有病因,不符合规定为由不批我的病假条。他说这个月的12号,也就是10.12号给我答复,在这期间不算病假,在等答复期间,我这个时间属于什么?供应商会不会以我旷工三天为由算我自动离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6-10-04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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