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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和乙方因为农作物争占场地问题发生争执,前提是场地是公共的

甲方和乙方因为农作物争占场地问题发生争执,前提是场地是公共的 甲方和乙方因为农作物争占场地问题发生争执,前提是场地是公共的。吵了两次,甲方认为没能把乙方赶跑,翌日甲方叫来嫁到街上的女儿为其撑腰,把乙方妻子打了,甲方50多一点,于是甲方报警躺倒地上称她被打了,甲方的意思是她女儿能够到人。双方均被拉走。请问乙方该怎么办?是否能如甲方所愿够到上面的人,打了乙方妻子还能反敲乙方一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信阳)
提问时间:2016-10-03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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