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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本月19号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并交定金二万元,由于太晚甲方没有签字盖章
我于本月19号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并交定金二万元,由于太晚甲方没有签字盖章 我于本月19号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并交定金二万元,由于太晚甲方没有签字盖章,销售人员向我出了收条,并约定次日去换取购房协议及收据,次日只给了收据而没有交出购房协议,后来要约定我必须承担其车位租50年交14万并无票据,因而没有达成协议,甲方便以此为由不卖房了,此情况属于甲方违约吗?如违约应该怎样赔偿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重庆)
提问时间:2016-09-28 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