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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廉租房被市政府调节为经济适用房出售请问合理吗?

空置廉租房被市政府调节为经济适用房出售请问合理吗? 我市(什邡市)的北京援建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公租房)。空置后,被当地政府调节为经济适用房出售给拥有经济适用房资格的所有人员(包括2人一家,3人,4人,5人一户)。不符合使用需要,请问这样做合法吗?有无法律依据?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莫不关心(四川-德阳)
提问时间:2012-03-22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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