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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我们真的拿以精神病为由打人者没办法吗?

我们真的拿以精神病为由打人者没办法吗? 我们村有个自称为精神病的人。曾经在他叔叔所在单位上班,因为他叔叔是领导的关系,他在单位乱来。后来单位给他保持工资,让他回到村里过上了只拿工资不工作的生活。但他好赌,又好吃懒做。每月的工资不够花。到处找别人麻烦。2007年一天持刀打伤了一个妇女。2008年又挑事打伤另外一位妇女。并扬言还要再打人。2008年被这两家告上法庭。但他们却拿出了精神病的证出来。这个证可能是他叔叔找关系买的。因为他完全没有精神病的状态出现。他只打女的,且只会打伤。这次法庭判的结果是,让这个人赔这两家一千多块钱的损失费。现在他天天要这两家还给他,天天来找这两家。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issi0……(湖北-黄冈)
提问时间:2012-03-20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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