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私人律师

我们真的拿以精神病为由打人者没办法吗?

我们真的拿以精神病为由打人者没办法吗? 您好!
我们村有个自称为精神病的人。曾经在他叔叔所在单位上班,因为他叔叔是领导的关系,他在单位乱来。后来单位给他保持工资,让他回到村里过上了只拿工资不工作的生活。但他好赌,又好吃懒做。每月的工资不够花。到处找别人麻烦。2007年一天持刀打伤了一个妇女。2008年又挑事打伤另外一位妇女。并扬言还要再打人。2008年被这两家告上法庭。但他们却拿出了精神病的证出来。这个证可能是他叔叔找关系买的。因为他完全没有精神病的状态出现。他只打女的,且只会打伤。这次法庭判的结果是,让这个人赔这两家一千多块钱的损失费。现在他天天要这两家还给他,天天来找这两家。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issi0……(湖北-黄冈)
提问时间:2012-03-20 11:4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