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店面转让的问题
店面转让的问题 前年我找了一间门面房,说好了房租每月1500元,但要转让费13000元,本来也想创业的,就交了,也签了协议,后来知道我交给的是二房东,当时也不懂,不知什么有没有转让权的,共交了28000元,含十个月房租。到期是201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经营了五个月生意不好,就又转给下一家,带五个月房租共23000元,也有协议,这些都没有主房东照面。后来这一家也经营不下去了,要转让,这时房东出面说房子不让转让,他就不愿意了,要我退还转让费,,现在已经接到法院传票。我想问一下,我是否应该退还他的转让费,还有我可以向我的上一个二手的房东要回我交的转让费吗?还有就是我和我上一个房东签的协议因为种种原因只有下半张纸了,签字是签的身份证复印件,那转让费多少的都没了。只有一半。可以用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翟朝歌(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2-03-20 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