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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款如何分配?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款如何分配? 因我外出打工,我村生活小区被征用,分别将征用自己的田地款纳入口袋,不知家中情况;我这次得了重病在家,才知村里这次因大桥开发又被征用其它废弃公亩土地,又获得25万左右补偿款。我从村小组长那了解他是以家族形式调选几个代表。商议补偿款分配:人口为40%,地为60%。而分配是按以前30年土地不变,那时人口地亩来分60%的地亩钱的,再另外加40%人头钱;也就是说人死了及出嫁之女还要算地亩钱,活着的人还没有地亩钱。这次是废弃公亩土地补偿款;还要这么算的,以后还有土地要征用,难道30年土地不变分过地亩的人永垂不朽了吗?
   我父亲85年矿难,后来母亲、妹妹和我一家3口人转到工矿里;然而因厂矿不景气91年倒闭回到老家,队里给我家分得一人的田地;后来我结婚生了一儿一女,现一家5口人,靠一个人的田地无法生活,所以我和老婆在外一直靠打工度日;现在我的户口以迁回,老婆和孩子的也上啦!就是母亲的户口没有转回;而队里的人总认为这次我家不应分这笔多出人头钱。请问我家能得到应得的赔偿款吗?如果我觉得分配不公,应该怎么告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新星点灯(湖北-鄂州)
提问时间:2012-03-19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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