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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男女再婚,男方早逝,女方婚前住房的一部分是否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男女再婚,男方早逝,女方婚前住房的一部分是否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男女再婚,婚前各有一套住房,登记前曾口头协议婚前住房将来各自归自己儿子所有,有多位证人作证。现在男方先去世,女方要求和男方儿子共同继承男方婚前住房,请问如果女方有权利继承男方婚前住房吗?如果有权利,那么女方婚前住房是不是也有一部分属于男方?男方儿子也可以要求继承属于男方的那一部分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jcher……(山东-威海)
提问时间:2012-03-17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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