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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一方私自解除劳动关系我该怎么维权

一方私自解除劳动关系我该怎么维权 本人是一农民工包工头,经某公司项目部老板同意于2011年10月9日承包某地产公司1.2号楼钢筋木工主体劳务工程,并于同日与该项目部经理赵军签订工程分包合同,此合同一式三份,(我,赵军项目部各一份)。 
    
   由于工程去年没有完工,所以工程款暂结80万元,因为项目部资金短缺不到位,导致当时很多南方工人无法回家去市政府上访,经协商该项目部经理赵军暂支付本人工费壹拾万元整,并承诺欠70万人工费明年按工程进度同步结清。有欠条。
   
    由于去年冬季施工抢工期导致工人人工费成本增加,致使我支付完1万元人工费以后还欠工人人工费95万元,考虑到一般工程都是基础亏损但是明年做到上层还会将亏损补回来的情结。本人承诺工人2012年3月15号开工后按工程进度将欠工人人工费同步结清。
   按惯例3月15日进入本地春季施工,我们班组原班80人继续去年未完工程,3月15日当天我班组40多人进入现场准备施工,可是原项目部去年支持我班组工作的老板等人却突然不准我工人进场,这时才知在无任何人告知的情况下,项目部已把此工程又转包给第三方接续我班组未完的工作。同日派出所和劳动局介入让我找去年负责该项目的经理赵军解决问题。(但他们却说与赵军已解除了劳务合同),请问我该怎么主张我的权益,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走法律程序。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建PARK(辽宁)
提问时间:2012-03-16 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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