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房产纠纷

想收回未按合同付清款项的房子

想收回未按合同付清款项的房子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06年签订合同卖房给刘某,当时刘某未付清全部款项,合同中规定半年内付清剩余款项,但刘某在半年内并没有付给剩余款项,时隔4年,我们也不愿意再把房子卖给刘某,刘某在09年年底才把剩余的钱拿来。当时签订的合同是全部款项付清后,刘某取得房室的全部产权。双方有违约现象交付两万元违约金。现在,我不愿意再卖给他这个房子,他也违约在先。请问,我现在是否可以不卖这个房子,把前面他初次给的房子款项还给他就行了?还是他交付了违约金,房子还是必须卖给他?谢谢!
    我叫李薛清。家里电话是0719-5662354。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gls19……(湖北-十堰)
提问时间:2010-02-09 13:1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