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关于离婚前债务的咨询
关于离婚前债务的咨询 也在本网站看了不少离婚前债务的案例以及专家的咨询意见,但有些地方还不是很明白,雷同发帖咨询,万望见谅。
我有一个朋友的前夫,结婚前就嗜赌,结婚后更是变本加厉,欠了一屁股的赌债,我朋友最后没办法再与其生活,与其离婚,男方离婚后去了南京工作。
1、婚姻期间,该前夫变卖用于2人结婚的房产一套(女方出资购买)、车子一辆,用于偿还赌债。
2、婚姻期间,由女方父亲出面,为该前夫偿还赌债约60万元,(此时是希望其前夫知错能改,回头是岸,谁知其前夫不知悔改)并由该前夫立下欠条给女方父亲。
3、离婚时,法院的调解书约定,由男方独自偿还债务。
4、离婚后,前段时间,我朋友接到法院EMS的传票,但拒签了快递。是有人起诉女方,要求女方偿还其前夫婚姻期间所欠债务,法院作了缺席审判,判处由女方偿还其前夫婚姻期间的债务,并且通知其所在公司,给其每月600元最低生活保障,其余用于还债。
现女方准备提起上诉。
问题一:前夫向女方父亲所立欠条,是否具有有效期,有朋友说欠条两年失效,不知是否属实。
问题二:婚姻期间,其前夫所欠债务,都是用于赌博,并不是用于家庭开支,是不是不应该由女方承担偿还责任。如果不应该由女方偿还,但“所欠债务不是用于家庭开支”这个事实,是不是取证相当困难,或者说没有办法取证,也就是说女方必须偿还。如果女方需要偿还,请问是该偿还全部债务,还是一半的债务。
问题三:如果确认女方需要偿还,那女方可以向其前夫追偿,其前夫没有能力偿还,法院是作什么样的判决,或者会是怎样执行。
问题四:离婚调解书中所提到的“债务由男方承担”,是不是没有法律效益。
以上,请专家解答,万分感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zktmd(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2-03-13 1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