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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铺的租赁合同保证金

关于商铺的租赁合同保证金 您好。本人跟商场签订了两年的租赁合同,但是由于经营困难,现在想退出该商铺。请问我交纳的保证金能拿回吗?合同上有一条(乙方如因经营困难,或者其它客观原因,中途自行退出商铺(写字楼,仓库)的,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乙方违约,除所有已收款不予退还外,并不得拆走已固定在地上,墙上和天花板的所有物件'请问下如果我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我能拿回合同保证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iaoen(广东)
提问时间:2010-02-06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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