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代理
关于合同保证金
关于合同保证金 律师您好!
我做了一个厂家的省代理,签合同是说为了维护产品在市场上的串货行为,交了8000元市场保证金。要是没有串货情况,合同到期后厂家退还保证金。签合同的时候说前两个月必须完成1500套产品的销售,我第一个月拿了800套。也就是说完不成也要从厂家进1500套的产品。完不成就取消代理权。没有说没收保证金。但是我做了这个产品后。发觉厂家根本不关心我们这些代理商。而厂家的实力也很小。市场反应也很小,本身是专利产品可是市场到处都是那他的名字在做同样的产品,厂家也不管。包括厂家的客服和售后都不是很完善。而且态度很不好。我们这些代理商做着也没劲了。都不想再进货了。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要是不再进货,我的保证金会退给我吗?现在我又听说厂家被人别人给收购了。而厂家根本没通知我们,也没给我们代理商说任何关于收购的事。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要求厂家退货和赔偿我损失吗?我的要求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fengj……(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09-07-29 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