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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关于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争议

关于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争议 律师:
    你好!
    我是09年6月进入公司工作,签订了2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一直没有与我续签劳动合同,但在此期间公司没有拖欠工资及不缴纳社会保险情形,但也一直没有向我提出续签的要求。在2012年3月初,公司向我下达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理由是我自愿辞职。其所依据的就是公司办公平台的电子签报(说是我起草的)。我并没有向其递交过任何我亲笔签名的辞职申请。
    请问我可不可以主张没有续签劳动合同期间,双倍工资的赔偿。公司以办公平台的电子签报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是否可以主张赔偿金。
    我听有的人说,大连市对于没有续签劳动合同,不支持双倍工资赔偿的主张。是与初次订立劳动合同区别对待的。
    期待您的回答,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aogan……(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2-03-08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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