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商铺租赁纠纷
商铺租赁纠纷 早餐店是2010年4月1日签订,到今年3月31日到期,根据合同如需续签,续提前一个月跟房东说。当初转让费1万8千(开始小区人流量小)。我于今年3月4日跟房东谈好,在续签2年。押金也补交了(押金三个月,以前押金3360元,现在租金涨到了3900元。)。可是6号,房东打电话来说,她老公说嫌房租太低(以前是1120元/月,现在是1300元/月,这个价是房东打听好的,近来生意不好跟我说的价位,现在自己又开始反悔),吵着闹着说那样就不租给我,那么便宜自己开着!新签的合同写的日期是从4月1日开始的到2014年3月31日的呢。会不会视为无效呢!押金有收条。新合同上面写的月租金(1300元/月)两倍为违约金。房东违约是不是就是2600!合同上面说不得转让,但遇到特殊情况转让,需跟房东商量!店是我们转下来的,那样收回去的话,我的转让费岂不是没有,我的损失怎么挽回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uyan……(江西-九江)
提问时间:2012-03-06 1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