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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纠纷

婚姻纠纷 07年1月订婚,09年3月迎娶过门,11年1月登记领证。过门时女方陪嫁现金8000元,过门后为女方治病钱华光,因女方病重男方起诉离婚。因治病双方都花了近3万元,女方家庭花的少多一点。请问律师:如法院判离,女方能否返还陪嫁的8000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宁阳东方(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3-04 13:3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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