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遗产继承

本来父母立有遗嘱,父去世,房产由母亲继承,母去世房产由父亲继承

本来父母立有遗嘱,父去世,房产由母亲继承,母去世房产由父亲继承 本来父母立有遗嘱,父去世,房产由母亲继承,母去世房产由父亲继承,,两人均去世房产归大女儿继世2年母亲現在再公证处修改了遗嘱是这样写,,我,吳杏英于二c一二年五月十五日立有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2)沪普证字弟1389号,現我神志清楚,修改遗嘱如下,坐落于梅岭北路400弄16号3o5室房屋房产叔利人登记在我丈夫王修发二人名下,王修发己先于我死亡,在我死亡后,上述房产中依法属于我的产权份额(包括我依法继承王修发的遗产份额)全部遗留给女儿王美娟,女儿王秀娟,外孙范玮卿个人均等所有,且不作为王美娟,王秀娟,范玮卿其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立遗嘱人,吴杏英,,当時母亲沒有先继承父亲房产,因先继承公证要付费,公证处解释说你们产证也不要去搞了(产证遗失)今后你们母亲去世后,你们继承房产時,三人来继承公证再一起上产证就行了,我不知公证处这讲法对不对,特请教各位大律师,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6-09-08 12:2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