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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本来父母立有遗嘱,父去世,房产由母亲继承,母去世房产由父亲继承

本来父母立有遗嘱,父去世,房产由母亲继承,母去世房产由父亲继承 本来父母立有遗嘱,父去世,房产由母亲继承,母去世房产由父亲继承,,两人均去世房产归大女儿继世2年母亲現在再公证处修改了遗嘱是这样写,,我,吳杏英于二c一二年五月十五日立有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2)沪普证字弟1389号,現我神志清楚,修改遗嘱如下,坐落于梅岭北路400弄16号3o5室房屋房产叔利人登记在我丈夫王修发二人名下,王修发己先于我死亡,在我死亡后,上述房产中依法属于我的产权份额(包括我依法继承王修发的遗产份额)全部遗留给女儿王美娟,女儿王秀娟,外孙范玮卿个人均等所有,且不作为王美娟,王秀娟,范玮卿其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立遗嘱人,吴杏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6-09-08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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