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密山市裴德镇土地分配多年纠纷案件咨询
密山市裴德镇土地分配多年纠纷案件咨询 1993年我家落户到原密山市新村乡东华村(现为裴德镇中兴村),家里五口人,当时村里给分了10亩口粮田。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时又分得土地34亩责任田(承包土地责任证都已发了)。同年春季耕种前,说要给我们调换地块,我们没同意,到种地时说土地不给我们了,我们找到乡里,乡里说回村里解决,村里又说落户时没交钱,所以不给了。之后,我们找了乡里和市里政府,都没有结果。
2005年,我们求助行风热线。同年8月下旬,省农委主任来密山考察时来到我家解决土地问题(前一天村书记来告诉我们在省领导来时不要乱说),当时省农委领导来时村长和书记都没敢来,吓跑了,只是会计来了应付了事。省领导来我家时恰巧我送女儿到外地上学不在家,省领导和我电话联系的,向我保证说秋季土地一定给我们补齐和赔偿。但是等到了秋季我们要地时,村里说没有,说让我们告去吧,哪里告都行,告到中央去也得我们给你解决,否则也解决不了。其中有个乡领导蔡守仁说就是我让不给的,还说了上面不负责任的话。我们一看他们连省领导的话也不听,我们又求救无门,就这样一晃过了14年,这期间,村干部承诺过数次,用土地补偿到现在都没结果,一直不理我们,他们以每亩20元的价格包给村干部家属,这和旧社会的大地主一样,侵占穷人的土地。我们一遍遍的找乡里和市里,甚至起诉,镇里法庭也不受理,去了几趟信访办也不找不到人。就这样,到现在一点结果没有,我家条件一直不好,再供两个大学生,致使连往上起诉和上访的路费都承担不起,这么多年给我们带来的经济损失无法弥补。我们家还会继续追究下去,直到还我们一个说法和补偿,还我们农民最基本得生存权利和经济保障,难道说偏远的山村中的领导就能这样的为所欲为、无视法律的存在吗?他们不履行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就连国家的政策法规都熟视无睹了吗?还有没有公道和天理?难道农民连最基本的种地权利他们也要剥夺吗?我们家该怎么办?请有关部门能关注我们,帮助我们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农民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忘忧草(黑龙江-鸡西)
提问时间:2012-03-01 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