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产分割,有点复杂,求助!
只能把属于自己的财产处理给别人,
首先,在分割遗产时,要先分清家庭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只有属于被继承人甲某个人所有的财产,才属于遗产的范围。
其次,甲某有权对其享有所有权的遗产进行独立处分。如果甲某留下遗嘱把遗产全部归其年轻的妻子丁某所有,则丁某有权取得遗产的所有权。
再次,如果甲某只是处分部分遗产给丁某,还有一些遗产在甲某的遗嘱中没有提及,就要按照《继承法》中法定继承的规定来进行遗产的分割和分配。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有:乙某,丁某。此外,《继承法》规定丧偶的女婿或者儿媳对岳父母或者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参与继承。《继承法》还规定若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如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等)可以依法代位继承继承人应该继承的那个份额的遗产。
至于丁某可以分到多少财产,无法告诉你一个具体的金额,决定因素有很多,比如,家庭的财产有没有明确的约定,乙丙的夫妻共同创造的上千万的财富中有没有甲某的份额,等等。
首先要分清家庭财产和公司财产,在家庭财产中再分清属于丧妻的财产,丧妻的财产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有乙的一半,公司财产因丙具有100%的股份,当然属于丙;甲只能处分属于他自己所有的财产。
根据你的叙述,好像是没有某甲的财产;他能给丁某留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