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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我是人民银行县支行在编人员,服务期未满,请问如何辞职?辞职适用什么法律?

我是人民银行县支行在编人员,服务期未满,请问如何辞职?辞职适用什么法律? 各位律师好:
    我是人民银行西北地区一个县支行的职工,入职时和地市中支签订了5年服务协议,现在服务期未满,但感觉不太理想,想辞职。
    我已经向工作的县支行递了辞职报告,并且县支行也上报了地市中支,领导就给我说等地市中支和大区分行批准之后我才能走,否则给我记开除。
    如果辞职遇到阻碍或推诿,我能不能申请仲裁?人民银行是否适用《劳动法》?我是应该在县支行所在地申请仲裁?还是要到地市中支所在地申请仲裁?
    备注:人民银行是垂管单位,总行是公务员编制,但分支机构均为行员制,并且《行员管理条例》部分条款和《劳动法》相抵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errac……(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2-02-26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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