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租赁纠纷
租赁纠纷 2011年4月1日租了套房子,租期一年,租金800元每月,押金1000元,其他费用自理。当时是作为公司办事处租的,半年后公司不租了,当时我已交完第三季度(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1月1日)的租金和全年暖气费,物业费等费用。和房东商量退租退钱,房东不同意,但是同意我转租,结果我就转租给别人了,自己去了外地,可是在2011年12月20日房东却在没和我商量的情况下带警察直接把租房的人撵走了,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安妮0(新疆-哈密)
提问时间:2012-02-24 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