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还在哺乳期的妇女可以申请哪些赔偿?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还在哺乳期的妇女可以申请哪些赔偿? 我妻子2009年11月进入某服装代理公司从事会计工作,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011年12月1日,我妻子开始休产假(法定三个月),一直到2012年2月29日结束。
在2012年2月初,公司新来一位副总,觉得公司人员太多,要裁员,但又不敢直接解雇,于是就变相裁员,把你调离原来的工作岗位,去一个你不想做的岗位,让你直接离职。
我妻子的同事告知,很有可能会将我妻子调去人事部,但是我妻子觉得,她只会从事会计工作,去了别的部门,那还不如辞职算了。
现在想问问律师,我妻子在产假休完后回公司上班,如果提出辞职,可以向公司申请哪些赔偿?该走哪些程序?
我记得哺乳期应该是从孩子出生之日起算,一年之内算哺乳期,如果申请劳动法的赔偿?那还能申请妇女保护法的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章鱼大叔(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2-02-22 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