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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案金额量刑问题,麻烦回答下?

盗窃案金额量刑问题,麻烦回答下? 我弟弟盗窃了他公司大概75米旧电缆,卖了2000YMB。后来被公司发现了,他去自首了,而且是初犯,他公司也表示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他所盗窃的是一捆100米的电缆,但是尚有25米左右未拿走(这个数据是我自己去量的,并且要求公司出示书面证明,但是法院不采信,请问应该怎么证明?),而实际数量大概是75米左右。
    现在物价局鉴定那些电缆的成新率是以电缆的总是用年限来算的,该电缆的总是用年限是30年,目前已经使用14年,所以检查院依据次证明,核算实际盗窃金额为11000YMB,并且是以100米来计算的。但是公司买那个旧电缆的时候,经过会计事务所评估,其成新率为10%(公司已经出示书面证明),根据市场价220/米(是县物价鉴定中心出示的价格),其价值大约为1600元左右,而且我们有证明,现在法院是根据物价局的价格来量刑的,请问这合理吗?而且法院完全依照检察院依100米旧电缆所起诉的金额,并且通知我去交赃款和罚金大约20000YMB,请问这合理吗?
    另外我想知道以上情况8000RMB和11000RMB在量刑上有什么区别?分别会判多久?请问以上问题是否合法?我有没有必要在起诉?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yt1928(福建)
提问时间:2010-01-28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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