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刑事

请问,盗窃案的从犯盗窃定金额时,是按货物的总价值来计算吗?

请问,盗窃案的从犯盗窃定金额时,是按货物的总价值来计算吗? 咨询的事案:是别人在厂里盗窃的货物,我只是被叫过去的货车,刚开始时,公安局定下是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而现在到了法院后,定下来却成了盗窃了,而且货物的价值成了天价了,请问,这货物不是我盗窃的,为什么定案时,货物价值会是按货物的总价值来算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咏梅(湖南-湘潭)
提问时间:2011-01-01 11:3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