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遗产继承

有关房产遗产问题

有关房产遗产问题 我父亲和继母于2001年离婚,子女二人,女儿(我)和儿子(弟弟),离婚协议:“1、一套59平方的旧住房归父亲(男方)所有;2、一套112平方的新住房归继母(女方)和儿子所有;3、一套28平方的底楼铺面归继母(女方)和儿子所有;4、由女方和儿子共同承担每月付给父亲(男方)1000元生活、养老费及杂费”。  
     父亲于2005年将属自己个人所有的一套59平方的住房自愿卖给了女儿,几年后女儿将该房卖出。
     儿子只给了父亲2个月养老费,之后就没再给了,还把父亲撵出了原居住着的那112平方的新住房。由女儿给父亲安排住处和照顾老人。
请问:1、儿子现想要59平方住房的遗产的一半,儿子还有权索要59平方住房的遗产吗?
     2、父亲已把房子卖了,还存在该房屋的遗产问题吗?
     3、现年73多岁的父亲还需要做什么,才能不让儿子再为房子纠缠、索要房产?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ltk77(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2-02-21 12:4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