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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这样的做法正确么?

学校这样的做法正确么? 我就读于南昌某大专,统招生,我们是3年制大专,我在学校学习了两年,最后一年为实习,这就有几个我不满的地方,在即将实习时,学校要求我们签订实习合同,实习合同的最主要内容是,不实习完成不给发毕业证。
然后不准私自换实习地,只能呆在学校指定的实习地,否则开除论处。
   但是我现在家里面父亲患上严重的疾病,生命危在旦夕,我与学校商量可否让我回家找工作,继续实习,而不是学校指定的单位(北京),我家在贵阳,但是学校的答复是不能!如果离开北京这家酒店,那就一定会被开除!
  另外在实习的这一年,我教清了第三年的学费,让我弄不清楚的是还要让我们交一年的住宿费!
  我想咨询下:
 1.学校收取我们住宿费是否合法。
 2.学校是否有权利因学生离开指定实习地而被开除。
 3.我们签订的实习合同是否有效?(实习合同不是我们自愿的,不签劳动合同就不能去实习,不去实习就不能毕业!)
感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k13158……(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2-02-20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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